11月13日,香港證監會公布跨境理財通試點計劃的優化措施,以促進參與機構與其客戶加強溝通。
具體看,優化措施包括參與機構可向非香港地區的南向通客戶取得一次性書面同意,有效期最長為一年,提供相關產品資料;與參與機構屬同一公司集團的內地伙伴券商,可應南向通客戶要求,以在線方式進行三方對話,讓參與機構向其客戶解釋產品資料;同時,在取得南向通客戶的一次性書面同意后,參與機構可向其客戶提供由伙伴券商準備的投資產品研究報告。
據悉,香港證監會上述安排同樣適用于北向通。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此次公布跨境理財通計劃的優化措施,將提升客戶與參與機構互動溝通。加強溝通和改進信息獲取渠道,投資者可掌握充分的信息,有助于支持跨境理財通計劃實現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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